話說禮拜五看完中韓大戰,媽媽來載我們,
在人潮擁擠的環中路(?)上,看到有騎機車的球迷跟前面一台巴士上的人打招呼,還有人對著車上照相。
我一看是仁有的車,直覺是中華隊球員的車,馬上叫媽媽隨車在後,然後在車上跟隆小荳用念力逼退前方阻攔的車,
終於,我們跟在中華隊的車屁股後了,還一邊沾沾自喜沒有人發現中華隊的車,一邊跟車屁股揮手說:「國輝,我在這!!」。

就在停紅燈的時候,老媽獻了一個非常完美的計策,叫我去巴士旁把我的海報展開給國輝看,然後等下到飯店時國輝就會記得我,然後就會幫我簽名,PERFECT!!
基本上以我這麼內向的個性是不可能做這種蠢事的,
但因為剛看完球,熱血還在沸騰,加上想到不知道還要多久才能再看到國輝,
我就開了車門,
衝下車,跑到巴士旁邊,
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展開「I      的海報‧‧‧‧‧‧‧‧‧‧‧‧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國輝」




就在展開海報之後的第3.174643280秒,
我內心暗自竊喜國輝想必看到了吧,大家一定都在虧他,
然後就害羞的用餘光瞄了一下車上‧‧‧‧‧‧‧‧‧‧‧‧











靠!!
是加拿大的球員!!!!
還一副「Who is that stupid girl?」的疑惑樣看著我。

超丟臉的,害我趕快把海報收起來逃回車上。


這件事應該可以榮登本日最笨吧!?
不然至少也是我做過最蠢的事!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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